設備日常維護管理辦法
制度名
設備日常維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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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wa128
頁碼
2-1
××公司設備日常維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fā)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yè)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第八條設備修理調度工作職責。
1.調度員根據月份生產計劃,編制維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計劃,按照進度要求,組織好生產。
2.調度員必須根據機臺、設備狀態(tài)和維修人員技術情況,編制計劃和進度表并及時檢查和處理配件備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問題。
3.調度員要將每月投產的備品配件生產準備情況及時向主管匯報。
4.調度工作。應本著面向生產和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進行工
簽發(fā)人
責任人簽名制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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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安排。
5.沒有列入計劃而生產急需的配件,經領導批準后,安排加工。
6.開好定期設備會議,檢查各車間設備維修任務完成情況和設備維修的質量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調整。
簽發(fā)人
責任人簽名